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负责人对《意见》内容进行问答式解读。
问:请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竹产业发展。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省考察时指示,要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让竹林成为美丽乡村的一道风景线。国家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
我国是竹资源品种最丰富、竹产品生产历史最悠久、竹文化底蕴最深厚的国家。我国现有竹子品种500余种,集中分布于福建、江西、浙江等16个省(区),根据国土“三调”发布的数据,竹林地面积超过700万公顷。竹子是极具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自然资源。竹子枝繁叶茂、四季常青,生长3-5年就可成材成林,在固碳减排、水土保持、美化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1公顷毛竹林年均固碳量达4.91-5.45吨,是杉木人工林的1.5倍,是热带雨林的1.33倍。竹材强度高、韧性好、硬度大、可塑性佳,是加工制造结构材、板材、家具、纸等产品的优良原料,竹笋、竹叶、竹纤维等均可开发利用。竹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竹子一直是高风亮节、淡泊宁静、清新优雅的象征,数千年来深入人心。
科学合理利用竹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必然要求。培育优质竹资源,有助于绿化美化国土,培育更多更好的绿水青山。同时,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超过50%,木材安全形势严峻。竹子生长快、成材早、产量高,竹材物理性能与木材相似。加快发展竹产业,增强竹材供给,能够有效弥补国内木材供需缺口。二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竹产品种类多,市场空间大,产业链条长,吸纳就业能力强,在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作用显著。在浙江安吉、四川泸州等一些竹产区,竹产业已成为地方经济支柱产业和农民主要收入来源。加快发展竹产业,能够有效促进“两山”转化,让竹产区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三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依托竹资源开展竹文化、旅游、康养等活动,不仅是竹产业新的增长点,更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多年来,我国竹产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仍存在创新能力不强、质量效益不高、资源利用不充分、政策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竹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一个指导性文件,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共同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问:今后一个时期竹产业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竹产业总产值突破7000亿元,现代竹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竹产业规模、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优质竹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改善,建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竹产业发展保持世界领先地位。
到2035年,全国竹产业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现代竹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美丽乡村竹林风景线基本建成,主要竹产品进入全球价值链高端,我国成为世界竹产业强国。
以上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我国竹资源情况、竹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等各方面因素,是切实可行的。只要方向明确、政策保障有力,竹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成长为林业支柱产业,是完全可能的。
问:《意见》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意见》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竹产业发展的三大主要任务。
一是聚焦全产业链建设,提出了“构建现代竹产业体系”。我国竹产业横跨一二三产,竹产品分布于建筑、家具、装饰、造纸、食品、医药等行业,种类达上万种,但总的看,产业体系还不够完备,一产经营粗放,二产“小散乱”问题突出,三产仍处于起步阶段,产业融合度不高,产业链尚未完全贯通,需要提档升级、提质增效、集约融合发展。《意见》提出,要加强优良竹种保护培育,培育优质竹林资源,旨在夯实竹产业发展的资源基础。同时,要做大做强竹笋、竹材加工、竹家居、竹装饰、竹工艺品、竹炭等特色主导产业,聚力发展竹质建材、竹饮料、竹食品、竹纤维、生物活性产品、竹医药化工制品、竹生物质能源制品等新产品新业态,推进竹材仓储基地建设,强化竹材采伐、收储、加工、流通等环节衔接,有效打通产业链供应链。
二是突出创新驱动,提出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国竹产业科技创新步伐稳健,竹材加工利用技术目前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竹集成材、竹重组材、竹木复合等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但总的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意见》提出,要集聚高端创新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竹产业创新基地、竹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突破一批产业化前景良好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竹资源精准培育、新型竹质工程材料、竹建筑结构材料、竹浆造纸生态环保工艺、一次性可降解竹纤维餐具和容器注模加工、竹纤维多维编织、竹资源全组分化学高效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三是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了“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据专家测算,目前我国从事竹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超过1万家,但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需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要促进集约经营和集群发展,支持主要竹产区培育家庭林场、合作经济组织等规模经营主体,支持组建专业化培育、经营、采伐技术服务队伍;改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加快推动主要竹产区生产作业道路、灌溉、用电、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升级改造;夯实国际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国际竹藤组织(INBAR)、国际标准化组织竹藤技术委员会(ISO/TC296)等国际组织东道国优势,推动竹产业深度融入国际创新体系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
问:为完成以上任务,需要哪些保障措施?
答:竹产业发展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合力推进。《意见》针对竹产业发展政策方面存在的短板,提出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竹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要求各地落实乡村振兴等有关政策,按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竹产业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创新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重点支持竹产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装备改造、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等领域;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规范有序设立竹产业发展基金。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竹产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将符合条件的竹产业贷款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范围;鼓励地方建立竹产业投融资项目储备库,助推竹产品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
四是优化管理服务,将竹产业作为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完善各项管理服务措施;健全竹产业及产品、全竹利用及竹建材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进产地标识管理、产地条形码制度和竹林认证标识应用;在不破坏生态、保护耕地和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保障重大竹产业项目、竹林生产经营配套设施建设等用地需要。
五是扩大宣传推广,加大竹产业和创新优质竹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市场认可度;加强品牌建设,打造竹产业区域品牌和企业名牌;在国家林业重点展会中,重点推介特色竹产品和知名竹品牌,鼓励各地开展竹产品展销活动。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意见》落实?
答:国家林草局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联合发文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并积极争取更多支持政策;指导各地特别是主要竹产区林草主管部门因地制宜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我们将适时召开全国竹产业大会,总结交流各地竹产业发展典型经验,对落实《意见》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国竹产业高质量发展。